关键词: “三农”问题;农民基本保障;社会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对国家安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城乡二元经济”现象日益凸现,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客观上成为社会保障体系中极为重要的部分。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关系到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并且对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至关重要。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农村独立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尤其对农村养老制度的改革,建立健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
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
关于农村养老,许多地区还没有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体系,已建立的地区也存在很多缺陷,运行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所以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日益体现出来。
(一)人口老龄化加快
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和农村劳动力的输出,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人口进入城市,年龄结构出现“两头大,中间小”的局面。中国农村进入老龄社会的步伐日渐加快。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中国65岁以上的人中农村为5938万,占老龄总人口的67.4%.在这种严峻的现实面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徘徊显得极其不协调。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太小
中国拥有世界上数量最多的老年人口,且大多在农村。据统计,未纳入社会保障的农村人口还很多,截止2000年底,全国7400多万农村居民参加了保险,占全部农村居民的11.18%,占成年农村居民的11.59%.另外,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我国进城务工者已从改革开放之初的不到200万人增加到2003年的1.14亿人。而基本方案中没有体现出对留在农村的农民和进城务工的农民给予区别对待。进城务工的农民既没被纳入到农村养老保险体系中,也没被纳入到城市养老保险体系中,处于法律保护的空白地带。所以很有必要考虑这个特殊群体的养老保险问题。
(三)传统家庭养老保险功能削弱
养儿防老的观念在我国农村根深蒂固,家庭赡养一直是最重要的养老方式。在以自给自足为基本特色的农业社会中,“子承父业”这种世代交替的形式比较稳定,可以在家庭内部自然地完成赡养老人的职能,并形成相应的道德规范。但是随着以社会分工为特征的工业社会的到来,这一自然稳定的关系被打破了,也使赡养老人的传统道德约束力日益递减。随着农村经济改革的深入,农民的养老观念发生了重大的转变,养儿防老的观念则在逐渐减弱。
(四)“土地保障”变得越来越脆弱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从1978年到1998年,全国农民平均来自第一产业的收入比重由91.5%下降到了57.2%,其中纯农业收入仅占总收入的42.9%.近年来农产品的价格日益下降,从土地上获得的收益非常微薄。目前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中,大约40%来自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1/4左右来自劳动收入,来自转移性与财产性的收入约占纯收入的5.7%.由此可见,来自土地的农业收入已难以保证农民的基本生活,以之养老更是奢望。农民的承包地被大量征用,相反,其获得的只是极少的土地补偿费。因此说,完全依靠土地来养老的选择是不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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